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批捕、起诉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2人,同比下降24.3%;起诉551人,同比下降0.5%。
其中,起诉人数位列前三位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113人,占起诉总数的20.51%,盗窃罪60人,占起诉总数的10.898%,赌博罪46人,占起诉总数的8.35%。
(二)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312人,同比上升30.5%,不捕率为60.7%,同比上升13.47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81人,同比上升1925%,不起诉率为12.82%,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已降至33.54%。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558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42%,同比增加11.42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四)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
2.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19件,同比增加280%;公安机关均已采纳。
3.对刑事审判监督。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法院刑事判决中可能存在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1件已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裁定发回重审;对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1件,法院已采纳1件。
(五)对刑事执行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看守所的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07件,已纠正207件;对看守所疫情防控发出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1件;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违法违规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26份,监督意见均被采纳;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54件,监督意见均被采纳。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其中,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期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4件,同比上升10倍,同期法院已采纳44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件,同比增加122%,同期法院已采纳9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3份,同期已采纳1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38.46%(含上期积存)。
(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受理行政不作为监督案件60件,同比上升445.5%,提出检察建议57份,同期已采纳57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同比减少7.27%,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件。
从立案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件,其他领域2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向社会发布民事诉前公告4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1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同比下降14.3%,同期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减少66.67%;不批准逮捕18人,同比上升100%,未成年人不捕率为94.71%,同比上升19.7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34.0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人,同比上升9.52%。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减少66.67%;不起诉7人,同比增加75%,对未成年人不起诉率为77.78%,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64.96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犯罪起诉33人,同比上升65%。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案件中,已开展社会调查人数92人,同比上升300%;开展帮教42次,社会力量参与率101.45%。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高要区检察院共受理群众各类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92件,同比上升6.2%;对36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合计27万元,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同比增加分别140%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