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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喜、杨某发、唐某田等12人

时间:2020-05-29  作者: "高要检察”微信公众号   新闻来源:   

2020年5月28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喜、杨某发、唐某田等12人团伙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作出批准逮捕。

在侦查阶段,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专门办案人员主动提前介入该案,经提前阅卷、参与讨论和现场勘查,向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发出《提前介入审查案件意见书》,并提出5点亟需查证问题和取证方向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意见,紧紧围绕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审查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喜、杨某发、唐某田等12人作出批准逮捕,并针对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提出14点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喜、杨某发、唐某田等人在2020年4月20日凌晨,在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等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策划|新媒体工作室

供稿|我不是小肥

编辑|B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