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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区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卢君清提起公诉

时间:2019-05-14  作者: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原肇庆市高要区交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卢君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肇庆市高要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君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卢君清,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卢君清利用肇庆市高要区交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